不久前,从电话里听到一个消息:农村老家的一个熟人开着农用三轮车从高坡失控冲下,车毁人伤。不仅治疗花费颇多,而且驾驶人劳动能力受到很大影响,家庭也因此陷入贫困。
近年来,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持续推进,拖拉机、农用三轮车和联合收割机等农用机械的使用频率明显提高。但与之不相适应的是,农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却相对薄弱,农机安全事故引发致贫返贫问题不容忽视。陕西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项调查显示,三个乡镇和街道办共有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992台,有证驾驶人员仅有219名,已到报废期的农机具有707台。不仅农用机械数量与合格驾驶人员之间存在结构性失衡,而且多数农民并未购买交强险和商业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作业事故,就可能导致“十年辛劳奔小康,一场事故全泡汤”的结果。
农机具安全事故导致返贫的情况,也再次提醒我们,贫困群众家庭经济基础普遍薄弱,往往经受不起天灾人祸、事故变故的“风浪”。如果脱贫攻坚缺乏科学精准的配套帮扶措施,脱贫质量不高、不稳定,贫困的阴影就会再次侵袭。这提出了一个深层次的问题:在脱贫攻坚进入决胜阶段的关键时期,如何巩固成果、防止返贫、形成可持续的脱贫效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防止返贫和继续攻坚同样重要,已经摘帽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要继续巩固”。这就需要处理好防止返贫和继续攻坚的关系,有针对性地解决突出问题、消除返贫因素。
从在农村调研采访的情况来看,既有需要继续用力的老问题,也有值得注意的新情况。在老问题中,重大疾病无疑是一个高风险因素。大病致贫返贫最大的原因是农村家庭的经济抗风险能力低,而医保大病报销以及大病救助有时不足以为他们提供有力的保障,特别是难以覆盖过度医疗、不当医疗造成的就医贵问题。在逐步提升医保水平的同时,也需要合理引导就医,严禁乱检查、滥用药、不合理收费。
随着农村不断融入市场经济大潮,一些返贫致贫的新情况更值得注意。比如高利贷就是一个突出的返贫因素。农民在结婚、子女上学、重大疫病急需资金时,如果不能得到正常的金融服务,就可能通过私下渠道借高利贷,从而陷入常年偿还利息的泥潭之中。帮助农民群众免受高利贷的危害,既要彻底铲除农村非法放贷生存空间,也需要加大力度发展普惠金融。再比如合同纠纷案件也日益受到关注。随着农产品日益与市场接轨,越来越多的农民会签订购销合同。农民往往欠缺合同意识、证据意识,一旦出现纠纷可能会输了官司致了贫。笔者在采访中,陕西省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冯迎春就建议,建立乡镇法律顾问机制,最大程度规避贫困户在农副产品销售中的法律风险。
脱贫不返贫才是真脱贫。加大致贫返贫风险防控力度,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风险规避机制,才能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让已经脱贫的农民群众不再返贫,让脱贫攻坚释放出施之长远的民生红利。(来源:《人民日报》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