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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网页上发布新闻的通知

来源:网络中心 发布时间:2007-03-29 点击:

各处级单位:
  
   校办[2006]32号文件规定,在校园网对外网站中,各处级单位的网页上禁止发布新闻。但考虑到本次省教育厅专家组对各处级单位在其网页上发布有关评建的新闻提出的一些建议以及校内有些单位提出的建议。同时,也考虑到校园网对外宣传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安全性等各种因素。
  
   经请示主管校领导同意,决定从即日起临时允许在校园网对外网站中各处级单位的网页上发布新闻。各处级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发布新闻,同时要将发布新闻的人员名单等送宣传部备案。否则,宣传部将禁止该单位在对外网站的相应网页上发布新闻。是否在对外网站中各处级单位的网页上发布新闻,由各单位自行决定。
  
   所发布的新闻仅限于有关评建方面的新闻报道。同时也请各单位注意,在此期间,有些新闻报道也要根据具体情况及时选送到党委宣传部,争取在校园网对外网站的新闻栏目中发表。
  
   欢迎各单位对校园网对外网站提出建设性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