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INDEX
来源:国资处 发布时间:2008-01-02 点击:
按照未央校区青年教师周转公寓租房协议书的约定,周转公寓住房保证金为6.8万元,分两次交给学校,第一次交款金额为3万元,交款工作已完成,第二次交款金额为3.8万元。
交款时间:2008年元月8日上午8:30至11:30。
交款地点:金花校区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交款方式:采用POS机刷卡(带有银联标志银行卡),由校财务处负责组织收取。望参加租房的教职工及时办理交款手续。
国资处
2007-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