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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西安市碑林区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7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按照西安市碑林区科学技术局 西安市碑林区财政局《关于征集2019年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碑科发〔2019〕1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19年西安市碑林区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9年1月18日—2019年3月2日

二、申报基本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主要从事与所申报项目领域密切相关的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服务业务,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属于项目的直接研制者或知识产权拥有者。

2、项目符合国家和省、市、区产业、技术、环保政策,项目成果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和经济、社会效益,知识产权明晰。

3、研究方向主要针对碑林区企业发展技术需求和新产品开发进行研发,提高企业产品技术含量,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实现企业需求与高校智力资源的有效对接。

4、(1)申报单位与碑林区企业有良好的合作基础,有正式的合作协议、合同等;项目具有一定的研发基础,能形成相关知识产权,有较好的推广应用前景。(2)优先支持中青年骨干教师和科研人员负责的项目。

5、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2018年已在碑林区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的负责人;往年项目验收未通过的负责人;未按规定提交项目执行情况年度报告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承担科技计划项目中有不良记录。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下载附件,按要求填写相关材料;

2、支持方式:无偿资助(2万元);

3、研究期限:2019年1月-2020年12月;

4、提交材料:2019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可行性报告、附件(包含事业单位法人证、税务登记证、学校2018年度财务报表、项目申报承诺书,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合作协议或合同,合作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其他相关附件),所有材料按顺序简装成册(双面打印,一式五份);

5、申报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含所有附件,文件大小不超过20M)由各学院统一于3月2日16点前报送至科技处。

四、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地址:科技处项目科(行政楼417室)

人:王亚健、刘创

联系电话:86173214

   箱:xatu86173054@163.com

科技处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