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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上半年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4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高办〔2019〕1号)文件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每季度实验室安全检查的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对实验室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各单位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的建立情况;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实验守则、操作规范、应急预案)的建立和运行情况,并做到制度上墙;实验室设备和设施的安全运行情况;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化学废弃物的安全管理情况;各单位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记录;实验室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安全准入的落实情况等。

重点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和实验室消防安全整治活动。

二、工作安排

2019年3月至6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3月4日-3月20日)

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见附件1)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应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详细记录原始排查结果;在此基础上,建立《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见附件2),逐一整改,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各单位务必于3月20日17时前将附件1、附件2的纸质和电子档报送至国资处。纸质档首页需加盖本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97378889@qq.com。

(二)学校核查阶段(3月21日-3月26日)

1、学校成立实验室安全检查组,检查组参照附件1内容,对所查单位的实验室进行抽查,填写抽查结果,并对各单位附件2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学校根据单位自查和抽查的结果,对各学院实验室典型安全隐患或安全责任问题进行通报。

(三)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入校检查阶段(4月至5月)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联合消防总队组织安全技术专家开展实地检查。检查程序包括:听取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实施检查、检查意见反馈。

(四)整改总结阶段(4月-6月)

各单位针对自查和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限期整改到位,落实严防严管严控措施,坚决防止隐患向事故演变,确保实验室安全。在此基础上,要对专项检查工作认真总结,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安全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各相关单位要严格参照附件1所示对照表,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逐项分级分类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联系人:朱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86173146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附件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