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INDEX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08年度学术论文统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发布时间:2008-11-25 点击:

 

全校各单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科技司、社科司、陕西省科技厅、陕西省教育厅、西安市统计局等单位关于做好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科技、人文社科研究统计年报工作的要求,为了使上报的统计信息更全面、准确、及时,我校2008年度学术论文统计工作即日开始,为进一步做好学术论文的统计工作,现就论文统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术论文统计范围

1.新利登录,(中国)科技公司为第一作者单位,我校教职工(含学生、兼职和双聘教授)为第一作者,2008年度内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国内外学术会议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含论文摘要,收入论文集的论文,其论文集须有出版号)和其他公开发表的论文;

2.新利登录,(中国)科技公司非第一作者单位,但我校教职工为第一作者,且被SCISSCICSSCIEIISTPISSHP、《新华文摘》或《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收录的论文;

3.我校教职工非第一作者,但被SCISSCICSSCIEIISTPISSHP、《新华文摘》或《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收录的论文。

二、要求

1.论文作者如实填写“新利登录,(中国)科技公司个人学术论文统计表”,论文统计上报材料将作为教师职称评定、评优以及单位评优等的考核依据。

2.“新利登录,(中国)科技公司个人学术论文统计表”、“单位论文统计汇总表”及“回执单”的电子版可从校园网或科技处网站下载,填写后由各院系科研秘书或相关部门统一按汇总表格式汇总。

3.汇总后由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同时将论文原件或复印件连同论文汇总电子版于1220前统一报科技处科技成果管理科备查,检查后论文原件或复印件退还。

4.论文统计逾期不再受理,明年也不再补报,本次不受理个人申报。

5.如果本单位人员无论文发表,单位负责人在回执单上签字盖章后于20081225前交回科技处成果管理科。

6.各院系及相关单位,接到通知后,按照通知的有关精神,在教师中进行大力宣传,做好2008年度学术论文的统计工作。

 

 

 

 

  

       

                                    新利登录,(中国)科技公司科学技术处

                                               2008年11月25